该申报旨在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支持产业生态协同创新、应用集成协同创新、服务能力协同创新等建设与服务能力打造,提升本市数字孪生的物联增效、数据驱动的数联提质和知识驱动的智联增能能力,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 专项支持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 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建设独立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通用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成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推广。
(2) 工业互联网载体建设。支持重点工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功能体系建设,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
(3) 工业互联网支撑体系。支持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标识解析建设和应用、工业APP、新型工业软件和工业信息安全等项目,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相关评估。
(4)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支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实现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等应用模式创新项目。
(5)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专项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
建设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平台推广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通用型平台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行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后补贴。服务能力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 项目申报要求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相关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4)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的单位,在截至相关要求发布时还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
(5)申请单位近3年内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6)申请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7)申请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需要申请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省公司参与申报时,如果申报人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允许分公司参与申报的授权函,中标后以省公司为主体合同签订。
- 咨询服务提供流程
(2)开展企业调研(出局调研报告,明确申报方向和类别)
(3)协助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获得评定证书或小巨人证书的申报,通过认定。
(4)协助企业申报市级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列入市级名录
(5)列入市级名录
(6)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申报和项目交流工作
(7)中标的企业、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提供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的解决方案标准化文件的编制发布并协助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