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重点围绕五种智能制造模式,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中央财政经费将支持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项目。专项资金旨在建立健全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并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宣贯实施。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集成应用。项目推荐条件如下:
1.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需安全可控。
3.项目须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2018年)的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4.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其中智能制造工业强基项目的申报是国家补贴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该项目旨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应用为牵引,创新为支撑,质量为核心,加快提高 “四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促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
- 工业强基项目支持方向
专项支持资金重点支持那些需求迫切、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的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核心基础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解决影响核心基础零部件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技术;
(2)重点领域核心基础元器件研发攻关,掌握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技术;
(3)围绕关键基础材料开展研发创新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实现关键基础材料的自主保障;
(4)面向行业发展需求,开展可靠性试验验证、工艺改进等产业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5)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 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1) 注册并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制造实体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专项建设的能力。
(2)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核电、高端医疗器械、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新能源 汽车、新材 料等领域。
(3)重点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工艺提升、批量生产、示范应用等环节紧密协作、联合攻关,形成整机(系统)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一条龙”整体突破以及实现面向行业发展需求的产业技术基础支撑能力提升。
(4) 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在2020年1月—2021年12月。
(5)所申报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低于50%。
(6) 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
(7)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 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申报要领
无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支持哪个产品,根据申报要求,通常分三方面进行评估:
1. 技术及经济
该评估中,评估分值大约占80%,约有13项指标:
(1)工程项目的实施内容、目标产品是否与指南高度一致;
(2)编写的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是否按照规划的内容真实地编写建设方案、产品工艺方案
(3)输出产品地市场定位可推广及高产业化程度是否明确和准确
(4)是否在技术、设备和工程化方面有先进性,方案是否合理并能证明其水平已超出行业水平
(5)是否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前期的研发积累可否充分保障
(6)团队的能力、结构的适宜性和合理性,知识产权的拥有情况
(7)是否能保证研发的质量和体系建设的健全
(8)项目进度推进过程中的流畅性和合理性
(9)财务状况是否稳健
(10)投资预算与项目的匹配性,投资构成的合理性、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
(11)经济效益状况及其测算合理性,实现的可行性
(12)是否具备优先支持的加分项,工信部的各种认定或政府资质
(13)综合风险评价的良好程度
2. 产业协同创新能力
该评估中,评估分值大约占10% 。这部分评估重点评估的是项目在两年以上的推进过程中持续的产学研用的合作情况,评估其处于一个怎么样的状态。
3. 项目投资合理性
该评估中,评估分值大约也占10% 。主要评估投资规模与产出比效益,通常建议在1:3以上。同时企业的净资产(连续三年)能达到项目总投资的120%或者大于5000万。
附录:工业强基项目申报的参考文件